海南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浏览数:145次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设1个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没有独立设置的分中心。从业人员258人,其中,在编218人,非在编40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和海南银保监局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5,360家,实缴单位25,454家,净增单位1,838家;新开户职工12.92万人,实缴职工104.52万人,净增职工4.94万人;缴存额121.91亿元,同比增长10.00%。2018年末,缴存总额826.83亿元,同比增长17.30%;缴存余额389.65亿元,同比增长14.81%。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71.66亿元,同比下降14.33%;占当年缴存额的58.78%,比上年减少16.70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437.18亿元,同比增长19.6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5万笔46.51亿元,同比下降39.47%、41.5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9.22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27万笔449.79亿元,贷款余额322.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53%、11.53%、5.6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2.67%,比上年减少7.15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我省项目贷款已全部回收结清。 (四)购买国债:2018年,未购买国债。当年无国债余额。 (五)融资:2018年,未融资,无当年归还。截至2018年底,无融资总额,无融资余额。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5.32亿元。其中,活期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43.34亿元, 1年以上定期28.7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3.22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2.67%,比上年减少7.1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18,319.62万元,同比增长14.35%。其中,存款利息14,997.3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03,322.22万元,无国债利息,其他0.0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62,916.50万元,同比增长20.74%。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5,454.14万元,归集手续费1,438.9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997.46万元,其他25.9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55,403.12万元,同比增长7.87%;增值收益率1.51%,比上年减少0.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3,241.8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687.3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473.89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238.7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227.05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2,806.08万元,自2011年起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7,472.7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5,615.58万元,同比下降0.81%。其中,人员经费3,329.71万元,公用经费544.28万元,专项经费1,741.5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74.55万元,逾期率0.054‰。 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3,241.87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2,010.08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4.7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1%。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8年底,无逾期项目贷款。 2018年,未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2018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96.00万元。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8年末,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7.70%、3.59%和10.00%。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6.93%,国有企业占6.11%,城镇集体企业占1.60%,外商投资企业占0.8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5.2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07%,其他占3.20%。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3.17%,国有企业占15.71%,城镇集体企业占1.81%,外商投资企业占2.4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1.3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70%,其他占0.88%;中、低收入占99.08%,高收入占0.9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0.47%,国有企业占8.03%,城镇集体企业占1.40%,外商投资企业占2.7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7.9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93%,其他占2.45%;中、低收入占98.34%,高收入占1.66%。 (二)提取业务:2018年,27.7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1.66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4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0.0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94%,租赁住房占13.00%,无其他);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5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5.6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12%,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0.05%,其他占14.2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13%,高收入占3.8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19.2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9.13%,比上年同期减少2.8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02,571.2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5.55%,90-144(含)平方米占58.79%,144平方米以上占5.66%。购买新房占93.1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21.55%),购买二手房占6.4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48%,无其他。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8.6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9.6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66%。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43%,30岁-40岁(含)占37.69%,40岁-50岁(含)占23.73%,50岁以上占9.15%;首次申请贷款占80.7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9.28%;中、低收入占96.32%,高收入占3.68%。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142笔6,043.00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5,346.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0,158.6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8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018年末,无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末,全省无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无试点项目。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6.93%,比上年减少29.1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2018年4月20日,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琼公积金贷〔2018〕60号),调整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款比例;2018年5月24日,下发《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琼公积金法〔2018〕90号),规范贷款业务操作,提高服务质量;2018年9月27日,出台《关于调整和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琼公积金法〔2018〕175号),运用共享数据,简化贷款受理要件。 (二)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结合上线后管理模式的转变及业务发展需要,完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直属管理局考核暂行办法》(琼公积金法〔2018〕94号)的修订印发,组织对全系统20个直属管理局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全年完成了对保亭、万宁、屯昌、洋浦、省直、文昌6个直属管理局的内部审计工作,并通过稽核系统对2017年5月至2018年11月期间的大部分归集、提取、贷款业务进行稽核,核查落实整改情况,确保资金安全管理和业务办理合法合规。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18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以“放管服”改革为重点,进一步抓管理、防风险、优服务、提效益,文明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不断提高,各项服务工作行有规范、做有标准。一方面,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不见面审批”改革,优化了一批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审批事项,推动解决了身份证明办事堵点问题。2017年11月以来,“不见面审批”办件量累计达202万件,33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总事项的80.00%,其中,对风险可控的退休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对冲还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全部还款等业务可通过系统自主一步办结,实现资金实时到账,提升了群众办事便利度,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另一方面,加强服务软硬件建设,深化与相关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逐步建成集网厅、手机APP、微信、短信、12345热线、门户网站、自助终端机、柜面八大渠道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此外,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积极与海口市人民政府“椰城市民云”APP、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对接,共享查询数据,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办事群众对多元化服务平台办理业务表示满意和认同。同时,进一步规范干部文明服务工作,督促干部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大厅综合岗位管理制度,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文明办公和文明服务形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各类业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18年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已建成使用的“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国务院“放管服”政策要求,通过不断对系统进行优化,简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同时积极进行信息资源共享渠道建设,当前已经完成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税务局等三部门接收信息资源,形成了与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税务局、省扶贫办、“一张审批网”“椰城市民云”等部门或部门应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通道。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洋浦局优化服务窗口软硬件建设,荣获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优秀窗口单位”称号。 (六)当年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21日 文章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版权声明:“海南正凯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所分享文章,除非确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处理,谢谢! 海南正凯人力资源公司核心产品:HRO人力资源外包(主要涵盖劳务派遣、社保公积金代缴、薪资代发、RPO招聘外包、福利外包等)、BPO业务流程外包(主要涵盖生产流程外包、物流装卸外包、酒店大堂外包、后勤保洁外包、短期季节用工外包、呼叫中心外包及客户私人订制内容外包等)、企业内训、劳动法务咨询、物业管理服务等。 |